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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公告

根据教育部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》和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》有关要求,经研究,省教育厅定于20241115日至30日组织评估组分批赴21个县(市、区)(名单附后)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督导评估,现予公告。

联系电话:0351-8721477

电子信箱:dds@sxedc.com

 

附件: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(市、区)名单

 

 

山西省教育厅

202411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