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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征集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通知

 晋教职成函〔2022〕29号

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、山西开放大学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征集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和范围

(一)学历继续教育。含高校成人高等教育、网络教育、开放教育、自学考试等领域的音视频课程资源或在线课程。

(二)非学历教育培训。主要面向在职人员的职业发展、综合素养、生活技能、兴趣爱好等音视频课程。

(三)老年教育。面向老年群体的主动健康、休闲娱乐、技能提升(包括数字生活技能、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)等方面音视频课程资源及短视频类教育资源。

(四)社区教育。紧密贴合社区百姓需求的科学文化知识、家校社协同育人、文明素养提高、职业技能提升、社区发展等方面音视频课程资源或在线课程。

上述资源技术标准和元数据标准见附件1,上传资源同时须在平台填报资源元数据信息。音视频课程资源上传时须提供实体资源,在线课程提供实体资源或链接地址均可,以链接形式上报的资源要求可通过互联网正常访问。

二、征集方式和对象

各单位通过网上提交方式开展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征集工作,由省教育厅审核并上报。

(一)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设或遴选的适用于继续教育、老年教育、社区教育等领域的优质精品课程、开放课程,以及其他专项投入建设的相关在线课程和学习资源等。

(二)院校建设的学历继续教育精品课程、开放课程以及用于其他非学历教育、老年教育领域的优质学习资源。遴选通过的课程资源将列入“国家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目录”,并纳入2022年度教育部继续教育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遴选范围,由教育部终审后分批推荐在平台统一发布,资源原有版权归属不发生改变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开通账号。请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、山西开放大学指定资源报送工作具体负责人1名,将相关信息(见附件2)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,发送至邮箱:165556761@qq.com,待平台开通管理账号后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。

(二)资源提交审核。2022年5月15日前,各单位通过平台提交资源,5月22日前由省教育厅指导山西开放大学完成学习资源审核并上报教育部。

平台及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重视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征集工作,明确岗位职责,确定专人负责,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。要加强对终身教育学习资源意识形态、版权等方面的审核,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、涉密、敏感信息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,确保无与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相符的内容,确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。

联系人及电话:刘 煌,0351-3193088;

       高丽荣,13935150236。

附件:

1.教育部《关于征集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通知》

2.数字化学习资源报送工作负责人信息登记表

 

山西省教育厅

2022年4月21日